"改邪归正"曲玉军讲述非法传销变异现状实录
http://www.dsblog.net 2006-04-21 10:17:53
笔者曾是一名传销人员,见过赚几千万元的网头,也见过无数传销受害者。在非法传销的迷梦中度过4年岁月之后,笔者终于从痛苦中挣扎出来,决定投入到反传销事业中,希望能为大众和传销受害者做点什么。于是,这几年来,笔者曾到过全国40多个城市,举报了许多传销组织。虽然,这些举报还没有收到什么效果,但笔者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
现在,《禁止传销条例》终于出台并得到了实施,因此笔者也将近几年在反传销事业中的一点心得写成此文,希望给政府、业界和直/传销员们一些参考。
非法传销这一词汇伴随着国人走过了不平凡的十几个年头。在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禁传条例》)正式实施之后,笔者对一些城市的非法传销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以前跟笔者一起从事武汉新田非法传销的“战友”们,都已经成了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拥有几万人团队的传销网头了。在和他们的聊天中,以及笔者亲自在多个城市的调查与走访中,笔者发现目前不仅直销企业在寻求变化,非法传销组织也根据《禁传条例》的出台进行适时变异,以躲避政府打击,在新环境下求得生存和延续。
大迁徙
一般非法传销组织的人员都不是在一个城市里发展,而是在几个省份的十几个或几十个不同的城市运作发展。在《禁传条例》实施前,传销组织都在进行大规模的迁移―一般迁移的城市都是网头认为暂时比较安全的城市,或者是网头和传销企业在这个城市有完善的“保护网”与“关系网”,能够有利于“保护”传销组织“发展”的城市!
以笔者的经验来看,如果要想了解一个城市的传销人员规模和从业者的地域人群,不用满街跑去做什么调查,那样太累,也没什么成果。因为传销人员都很警觉,对陌生人也很排斥,只能是无功而返。
最简单的办法是,去当地的大大小小的各个房屋中介了解情况就可以了,他们对传销人员的数量、分布、来自哪里等情况都非常了解。
在传销人员众多的城市,房屋中介每天都会有许多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操着外地口音的人进进出出。据中介所负责人透露,这些人大都是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他们租住的房屋和课堂都是由这些中介所介绍的。这些中介所熟悉本地情况,知道哪里的房子“稳妥”,哪里的课堂“安全”。
由于传销人员是流动性的,今天在这个城市,也许明天就去另一个城市了,所以不可能以年租的形式租房子。这时一般都是中介以年租的形式租下这个房子,然后加价以每月500元或600元的价格,出租给这些传销人员,从中获取利润。如果本地政府对传销行为没有什么打击行动,那么本地的传销人员就非常多,这些房子就会成为抢手货。
迁移是目前非法传销组织所普遍采用的变异生存方式。
打时间差
《禁传条例》出台以前,以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一般都是上午9点或10点开始讲课,11点或12点左右结束,然后是陪新朋友玩游戏、打扑克。大约下午3点半到4点开始吃晚饭,5点就开始出去到其他非法传销人员居住的寝室学习(又叫走网或串网),解决新朋友心中的疑问,也解答一些老朋友在邀约和发展新人中出现的问题,这也是以异地邀约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沿用了近十年的一个“作息时间”。
但在《禁传条例》出台之后,很多非法传销组织都把作息时间更改了,一般都把上课的时间改到早上5点、7点,或是中午11点到下午1点,又或者下午5点到7点。
传销组织之所以会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是因为这些时间段都是相关管理部门没有上班,或是午休时间或是晚上下班的时间。在这些时间段对其成员教授传销课程,就可以避免相关部门的打击,有利于组织的“发展”。
如果有人拨打110进行举报,在很多地方出现的情况都是,110一听到是举报传销的,就会让举报人拨打工商部门或附近派出所的电话。但是派出所接到举报传销的电话也都会拒绝出警,告诉你打工商部门的电话,说是“传销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当你举报到工商部门时,由于工商部门正是休息时间,电话肯定无人接听。
甚至有的传销组织在这个非常时期还会召开几百人的大型分享会,时间一般都定在星期天,因为这个时间工商部门都休息,即使拨打了110或报警,又会重复无人受理的情况。
所以,打时间差也是传销组织所普遍采用的一个变异生存方式。
背靠大树
目前也有大量传销组织选择转移到在当地有一定背景的企业中。由于这些企业在当地都具有一定的势力,它们的老总一般也都拥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大杰出青年”等名号,也有一定的关系网,所以投靠这些企业之后,非法传销组织就可以放心无忧地肆意发展了。
例如,辽宁省天X生物公司,其廖姓老总是铁岭市人大代表,在铁岭市和本溪市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该公司目前在大量整编以使用五三制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产品编成3,100元一套,分为会员、铜卡、银卡、金卡、白金卡、董事六个级别,进行以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活动。更严重的是,在天X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四楼的会议室里,每天都要举行大规模的传销课程,听课的传销人员有300~400人之多。并且公司老总规定所有的团队只能在铁岭市和本溪市两地进行运作,原因是“在这两个城市发展,不会受到当地政府打击”。
另外,原从事深圳黄氏顺兴的非法传销组织在2005年初开始裂变。东北团队的最高领导人是原从事武汉新田的李某。此人的团队已发展到十几万人,产生的“最高级别”就有200多人。今年初,李某带着团队转入大连某知名核酸销售公司试图“漂白”,但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高级别人员还是把自己的团队带出来,进行非法传销操作。其中,大部分都转到了广州天X和本溪中X等企业,而另一支以刘某为首的几千人团队,在2005年10月转入了洛阳华以XX公司。旗下所有团队也已从原来辽宁、河北的各城市纷纷迁进洛阳,操作模式依然以异地邀约、产品编成套、集结人头为主。由于原华以XX公司在洛阳有一定的关系网,目前这些传销人员每天都会有几十人或上百人聚集一个课堂,大规模地开展传销课程,疯狂发展。
由此可见,转移到能提供地方保护的企业,是目前很多传销组织所采用的一种变异生存方式。
偷天换日
有更高明的传销组织者,玩起了偷天换日的游戏。
这些“聪明”的传销组织者用自己或是别人的名字加入到一个比较大、比较正规的直销企业中,以普通经销商的身份购买这个公司的产品,把这些产品以300元左右/套进行分组,再以2,000~3,000元/套的价格,卖给自己下面传销团队新加入的人。
由于很多老百姓只知道传销不好,但是都不懂直销和传销到底区别在哪里,更不可能弄懂直销制度、怎样运作等,因此在看过正规公司的详细资料以及相关产品后,都会毫不犹豫地加入到这些非法传销组织中。
由于从产品中赚到的暴利使得这些传销网头成为了该直销公司的销售冠军或者晋级最快的经销商,他们中还有很多人多次参加过该直销公司的表彰大会,受到该公司老总的接见。当这个网头把这些辉煌的“战绩”和成果拿给自己非法传销组织中的人看时,更加坚定了这些传销人员的信心。
可怜的是那些被蒙在鼓里的人,以为自己所从事的就是这家知名直销公司,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美好的事业,以为自己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像这个成功者一样,接受公司领导的嘉奖,并且每月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收入,哪知道等来的一切全是泡影。
同时,这种现象在国内并不少见。目前正有很多非法传销网头采用这种安全、稳妥的运作模式,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靠网头自己的聪明才智;有的是加入公司后,在当地的专卖店违规操作;甚至还有正规公司直接授意的(具体的公司名字在这里就不提了)!
欺世盗名
最令人吃惊的是,在《禁传条例》出台之后,有些传销组织根本不使用公司名称了,甚至连最起码的产品都不用了,那么,这些传销组织以什么名目来发展传销人员呢?
经过调查,这些传销网头都给自己的传销组织戴上了非常美好的“皇冠”。例如,有的说自己的团队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秘密销售团队,有的说是劳动部的秘密销售团队,或是商务部的秘密销售团队,更有的说是国务院的秘密销售团队,更荒谬的说是政府提供给老百姓一次个人创业的机会,可以解决大量的下岗人员以及农民的就业问题,缓解政府的就业压力。
他们告诉团队成员,自己使用的是政府为了抵制外国商品大量进入对本国商品和企业的冲击,所采用的一种秘密的销售方式,可以迅速增加国家的税收。因为组织所赚的40%或45%的钱会直接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剩下60%或55%的钱用来给这个秘密组织中的各个级别分发奖金。
可能有人会问,这么荒谬的理论谁会相信?但是这些传销组织有一整套的骗人技巧,比如:
问:为什么电视、报纸上总报道这种方式是传销,是非法的?
答:电视上播这个是非法的,主要是为了保持社会的平衡。这么赚钱的事业,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就都来干了,别的事业就没有人做了,那就麻烦了,国家就混乱了。所以国家在电视、报纸上报道这个是非法的,目的就是限制一些胆小的人。再好的事业也不能人人都来做啊,你能接触这个事业是非常幸运的。
我们不涉及政府提出的四大禁止行业(毒品、军火、走私、色情),只是一个普通商品销售模式。符合“三个有利于”,给国家提供大量的税收,解决很多就业,给地方创造很大的效益。
为了证实他们不是非法的,传销人员甚至会说:“你可以去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如果把我们抓起来判刑了,那就说明我们是非法的。如果没有理睬你,那就说明我们是合法的。”
甚至还有的打着什么慈善事业和希望工程的名字,到处招摇撞骗。
使用后两种方法的传销组织相对不多,因为只有一些智商比较高的网头才会想到和使用这些方式,这类组织大约占20%左右,而80%的传销组织都采用前三种变异方式。
后记
异地邀约的非法传销在东北有四大发源地:吉林四平、辽宁沈阳、铁岭、阜新,也就是说,异地邀约的非法传销都是在这四个城市发展壮大或扩展到其他城市的。
2004年,记者对辽宁省非法传销的调查中,情况最为严重的是辽阳市,其后依次为锦州、丹东、大连金州、本溪、普兰店、葫芦岛及所管辖市县、鞍山、抚顺、营口。
2005年,记者再次对辽宁省的非法传销进行了调查,情况最为严重的是本溪市,其后依次为葫芦岛及所管辖市县、抚顺、锦州、营口、大连金州、普兰店、鞍山、海城、辽阳、铁岭,其中的前七位城市都是非法传销人员过万人的城市。
据中国反传销联盟网的调查,目前在中国非法传销的重灾省份分别是,广西、广东、辽宁、山东、贵州、河南、河北、湖北、安徽、江苏。目前,在以上地区就有总数超过300万的异地邀约非法传销人员,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进入地方保护的企业、继续违规操作的从业人员。
笔者希望以上的真实报道,能够提供给相关部门参考,尽最大的努力铲平这些非法传销组织,保障国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为未来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现在,《禁止传销条例》终于出台并得到了实施,因此笔者也将近几年在反传销事业中的一点心得写成此文,希望给政府、业界和直/传销员们一些参考。
非法传销这一词汇伴随着国人走过了不平凡的十几个年头。在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禁传条例》)正式实施之后,笔者对一些城市的非法传销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以前跟笔者一起从事武汉新田非法传销的“战友”们,都已经成了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拥有几万人团队的传销网头了。在和他们的聊天中,以及笔者亲自在多个城市的调查与走访中,笔者发现目前不仅直销企业在寻求变化,非法传销组织也根据《禁传条例》的出台进行适时变异,以躲避政府打击,在新环境下求得生存和延续。
大迁徙
一般非法传销组织的人员都不是在一个城市里发展,而是在几个省份的十几个或几十个不同的城市运作发展。在《禁传条例》实施前,传销组织都在进行大规模的迁移―一般迁移的城市都是网头认为暂时比较安全的城市,或者是网头和传销企业在这个城市有完善的“保护网”与“关系网”,能够有利于“保护”传销组织“发展”的城市!
以笔者的经验来看,如果要想了解一个城市的传销人员规模和从业者的地域人群,不用满街跑去做什么调查,那样太累,也没什么成果。因为传销人员都很警觉,对陌生人也很排斥,只能是无功而返。
最简单的办法是,去当地的大大小小的各个房屋中介了解情况就可以了,他们对传销人员的数量、分布、来自哪里等情况都非常了解。
在传销人员众多的城市,房屋中介每天都会有许多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操着外地口音的人进进出出。据中介所负责人透露,这些人大都是从事非法传销的人员,他们租住的房屋和课堂都是由这些中介所介绍的。这些中介所熟悉本地情况,知道哪里的房子“稳妥”,哪里的课堂“安全”。
由于传销人员是流动性的,今天在这个城市,也许明天就去另一个城市了,所以不可能以年租的形式租房子。这时一般都是中介以年租的形式租下这个房子,然后加价以每月500元或600元的价格,出租给这些传销人员,从中获取利润。如果本地政府对传销行为没有什么打击行动,那么本地的传销人员就非常多,这些房子就会成为抢手货。
迁移是目前非法传销组织所普遍采用的变异生存方式。
打时间差
《禁传条例》出台以前,以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一般都是上午9点或10点开始讲课,11点或12点左右结束,然后是陪新朋友玩游戏、打扑克。大约下午3点半到4点开始吃晚饭,5点就开始出去到其他非法传销人员居住的寝室学习(又叫走网或串网),解决新朋友心中的疑问,也解答一些老朋友在邀约和发展新人中出现的问题,这也是以异地邀约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沿用了近十年的一个“作息时间”。
但在《禁传条例》出台之后,很多非法传销组织都把作息时间更改了,一般都把上课的时间改到早上5点、7点,或是中午11点到下午1点,又或者下午5点到7点。
传销组织之所以会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是因为这些时间段都是相关管理部门没有上班,或是午休时间或是晚上下班的时间。在这些时间段对其成员教授传销课程,就可以避免相关部门的打击,有利于组织的“发展”。
如果有人拨打110进行举报,在很多地方出现的情况都是,110一听到是举报传销的,就会让举报人拨打工商部门或附近派出所的电话。但是派出所接到举报传销的电话也都会拒绝出警,告诉你打工商部门的电话,说是“传销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当你举报到工商部门时,由于工商部门正是休息时间,电话肯定无人接听。
甚至有的传销组织在这个非常时期还会召开几百人的大型分享会,时间一般都定在星期天,因为这个时间工商部门都休息,即使拨打了110或报警,又会重复无人受理的情况。
所以,打时间差也是传销组织所普遍采用的一个变异生存方式。
背靠大树
目前也有大量传销组织选择转移到在当地有一定背景的企业中。由于这些企业在当地都具有一定的势力,它们的老总一般也都拥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大杰出青年”等名号,也有一定的关系网,所以投靠这些企业之后,非法传销组织就可以放心无忧地肆意发展了。
例如,辽宁省天X生物公司,其廖姓老总是铁岭市人大代表,在铁岭市和本溪市都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该公司目前在大量整编以使用五三制为主的非法传销组织,产品编成3,100元一套,分为会员、铜卡、银卡、金卡、白金卡、董事六个级别,进行以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非法传销活动。更严重的是,在天X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四楼的会议室里,每天都要举行大规模的传销课程,听课的传销人员有300~400人之多。并且公司老总规定所有的团队只能在铁岭市和本溪市两地进行运作,原因是“在这两个城市发展,不会受到当地政府打击”。
另外,原从事深圳黄氏顺兴的非法传销组织在2005年初开始裂变。东北团队的最高领导人是原从事武汉新田的李某。此人的团队已发展到十几万人,产生的“最高级别”就有200多人。今年初,李某带着团队转入大连某知名核酸销售公司试图“漂白”,但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高级别人员还是把自己的团队带出来,进行非法传销操作。其中,大部分都转到了广州天X和本溪中X等企业,而另一支以刘某为首的几千人团队,在2005年10月转入了洛阳华以XX公司。旗下所有团队也已从原来辽宁、河北的各城市纷纷迁进洛阳,操作模式依然以异地邀约、产品编成套、集结人头为主。由于原华以XX公司在洛阳有一定的关系网,目前这些传销人员每天都会有几十人或上百人聚集一个课堂,大规模地开展传销课程,疯狂发展。
由此可见,转移到能提供地方保护的企业,是目前很多传销组织所采用的一种变异生存方式。
偷天换日
有更高明的传销组织者,玩起了偷天换日的游戏。
这些“聪明”的传销组织者用自己或是别人的名字加入到一个比较大、比较正规的直销企业中,以普通经销商的身份购买这个公司的产品,把这些产品以300元左右/套进行分组,再以2,000~3,000元/套的价格,卖给自己下面传销团队新加入的人。
由于很多老百姓只知道传销不好,但是都不懂直销和传销到底区别在哪里,更不可能弄懂直销制度、怎样运作等,因此在看过正规公司的详细资料以及相关产品后,都会毫不犹豫地加入到这些非法传销组织中。
由于从产品中赚到的暴利使得这些传销网头成为了该直销公司的销售冠军或者晋级最快的经销商,他们中还有很多人多次参加过该直销公司的表彰大会,受到该公司老总的接见。当这个网头把这些辉煌的“战绩”和成果拿给自己非法传销组织中的人看时,更加坚定了这些传销人员的信心。
可怜的是那些被蒙在鼓里的人,以为自己所从事的就是这家知名直销公司,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美好的事业,以为自己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像这个成功者一样,接受公司领导的嘉奖,并且每月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收入,哪知道等来的一切全是泡影。
同时,这种现象在国内并不少见。目前正有很多非法传销网头采用这种安全、稳妥的运作模式,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靠网头自己的聪明才智;有的是加入公司后,在当地的专卖店违规操作;甚至还有正规公司直接授意的(具体的公司名字在这里就不提了)!
欺世盗名
最令人吃惊的是,在《禁传条例》出台之后,有些传销组织根本不使用公司名称了,甚至连最起码的产品都不用了,那么,这些传销组织以什么名目来发展传销人员呢?
经过调查,这些传销网头都给自己的传销组织戴上了非常美好的“皇冠”。例如,有的说自己的团队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秘密销售团队,有的说是劳动部的秘密销售团队,或是商务部的秘密销售团队,更有的说是国务院的秘密销售团队,更荒谬的说是政府提供给老百姓一次个人创业的机会,可以解决大量的下岗人员以及农民的就业问题,缓解政府的就业压力。
他们告诉团队成员,自己使用的是政府为了抵制外国商品大量进入对本国商品和企业的冲击,所采用的一种秘密的销售方式,可以迅速增加国家的税收。因为组织所赚的40%或45%的钱会直接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剩下60%或55%的钱用来给这个秘密组织中的各个级别分发奖金。
可能有人会问,这么荒谬的理论谁会相信?但是这些传销组织有一整套的骗人技巧,比如:
问:为什么电视、报纸上总报道这种方式是传销,是非法的?
答:电视上播这个是非法的,主要是为了保持社会的平衡。这么赚钱的事业,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就都来干了,别的事业就没有人做了,那就麻烦了,国家就混乱了。所以国家在电视、报纸上报道这个是非法的,目的就是限制一些胆小的人。再好的事业也不能人人都来做啊,你能接触这个事业是非常幸运的。
我们不涉及政府提出的四大禁止行业(毒品、军火、走私、色情),只是一个普通商品销售模式。符合“三个有利于”,给国家提供大量的税收,解决很多就业,给地方创造很大的效益。
为了证实他们不是非法的,传销人员甚至会说:“你可以去工商和公安部门举报,如果把我们抓起来判刑了,那就说明我们是非法的。如果没有理睬你,那就说明我们是合法的。”
甚至还有的打着什么慈善事业和希望工程的名字,到处招摇撞骗。
使用后两种方法的传销组织相对不多,因为只有一些智商比较高的网头才会想到和使用这些方式,这类组织大约占20%左右,而80%的传销组织都采用前三种变异方式。
后记
异地邀约的非法传销在东北有四大发源地:吉林四平、辽宁沈阳、铁岭、阜新,也就是说,异地邀约的非法传销都是在这四个城市发展壮大或扩展到其他城市的。
2004年,记者对辽宁省非法传销的调查中,情况最为严重的是辽阳市,其后依次为锦州、丹东、大连金州、本溪、普兰店、葫芦岛及所管辖市县、鞍山、抚顺、营口。
2005年,记者再次对辽宁省的非法传销进行了调查,情况最为严重的是本溪市,其后依次为葫芦岛及所管辖市县、抚顺、锦州、营口、大连金州、普兰店、鞍山、海城、辽阳、铁岭,其中的前七位城市都是非法传销人员过万人的城市。
据中国反传销联盟网的调查,目前在中国非法传销的重灾省份分别是,广西、广东、辽宁、山东、贵州、河南、河北、湖北、安徽、江苏。目前,在以上地区就有总数超过300万的异地邀约非法传销人员,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进入地方保护的企业、继续违规操作的从业人员。
笔者希望以上的真实报道,能够提供给相关部门参考,尽最大的努力铲平这些非法传销组织,保障国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更为未来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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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传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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