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广业:第二批牌照下发能够引起行业地震?
http://www.dsblog.net 2006-08-02 10:37:55
2006年8月1日,第二批直销经营牌照终于浮出了水面,商务部网站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第二批获牌直销企业名单。其中内资直销企业2家,有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而外资直销企业2家: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加上原有的雅芳公司,目前,中国直销行业拥有正式直销经营资格的企业共计5家,构成了中国直销市场发展的新军。
无论第二批直销牌照后序是否还有多少家,总之,第二批直销牌照的正式下发对中国直销行业来讲应该是一个大地震,从企业、经销商到直销员都无不为未来的直销市场发展而冥思苦想,思路要决定出路。
一、对直销拿牌企业的震动
如今,在中国直销市场上,5家拿牌的直销企业可称得上是凤毛麟角。
要面子,通过直销牌照的正式下发,狗尿苔长到了金銮殿上,大小都称得上是皇太子,必然在社会上让其它企业、直销员或消费者高看一等。
要实惠,5个直销企业只能是八仙过海,个显其能,要学会借势进行市场经营,否则就是拿了牌照后,天上也不会掉馅饼;特别是还没有直销经历的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直销如果运用不当,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新的直销法制经营环境下,5家正式的直销公司可都是在阳光下经营,既要受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也受到其它企业、直销员、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如果企业不严格进行经营自律,被举报查实后,放在银行里的直销经营保证金可就要如数递减了,甚至于还有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危险。所以说,直销经营牌照也是一把双刃剑,自欺者必自毖。
二、对没有拿牌企业的震动
对于没有拿到直销经营牌照的企业来说,在今后的市场经营中,企业可要审时度势,谨慎地进行市场经营。特别是此次进行申报没有被批准的企业,一定要继续抓好申报软硬件的基础建设,对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找差距进行检查和落实;同时,必须要严格进行市场管理和经营自律,防微杜渐,否则就会被列入政府执法部门的打击对象,前功尽弃,因此要三思而后行。
对于那些还存在侥幸心里想趁机捞一把的个别企业或组织,此时此刻要立即打住,悬崖勒马,鲁剑行动的利刃已经高高举起,上海伊美公司非法传销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玩火者必自焚。
三、对直销人员的震动
第二次直销牌照的下发,对直销人员来讲可畏是顿时开悟;因为直销员就是一个与直销企业进行的合作伙伴,船小调头快,追求经济利益也是直销员参与直销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一个优秀的直销员也必须要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直销申报拿牌要一分为二地正确分析,特别是对那些能诚信经营的企业,直销员要积极与企业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群策群力,争取实现第三批或第四批拿牌的愿望。
对于直销地震后那些真要重新选择的直销员,笔者建议还是对所有的直销公司进行一下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分析一下公司的文化、产品和制度是否适合自己的特点,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能再盲目的东窜西跳,否则就容易沦落为直销难民。
四、对政府执法部门的震动
第二批直销牌照的下发后,对于政府执法部门更有了明确的对象,对直销行业的管理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有利于市场经营的严格管理。在今后的直销市场执法检查中,有直销经营牌照的5家企业就是合法经营企业,而没有直销经营牌照的企业再以直销方式进行经营就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政府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
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角度上讲,第二批直销牌照下发后,政府执法部门必将要加大对直销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直销经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此中国直销管理就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法制轨道。
总之,第二次直销牌照的下发,对当今的中国直销行业就是一场地震,对于真正想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来说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对于还想继续从事灰色经营和地下经营的传销组织来讲,就是一次摧枯拉朽的大革命,必将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无论第二批直销牌照后序是否还有多少家,总之,第二批直销牌照的正式下发对中国直销行业来讲应该是一个大地震,从企业、经销商到直销员都无不为未来的直销市场发展而冥思苦想,思路要决定出路。
一、对直销拿牌企业的震动
如今,在中国直销市场上,5家拿牌的直销企业可称得上是凤毛麟角。
要面子,通过直销牌照的正式下发,狗尿苔长到了金銮殿上,大小都称得上是皇太子,必然在社会上让其它企业、直销员或消费者高看一等。
要实惠,5个直销企业只能是八仙过海,个显其能,要学会借势进行市场经营,否则就是拿了牌照后,天上也不会掉馅饼;特别是还没有直销经历的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直销如果运用不当,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新的直销法制经营环境下,5家正式的直销公司可都是在阳光下经营,既要受政府职能部门的严格监管,也受到其它企业、直销员、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如果企业不严格进行经营自律,被举报查实后,放在银行里的直销经营保证金可就要如数递减了,甚至于还有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危险。所以说,直销经营牌照也是一把双刃剑,自欺者必自毖。
二、对没有拿牌企业的震动
对于没有拿到直销经营牌照的企业来说,在今后的市场经营中,企业可要审时度势,谨慎地进行市场经营。特别是此次进行申报没有被批准的企业,一定要继续抓好申报软硬件的基础建设,对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找差距进行检查和落实;同时,必须要严格进行市场管理和经营自律,防微杜渐,否则就会被列入政府执法部门的打击对象,前功尽弃,因此要三思而后行。
对于那些还存在侥幸心里想趁机捞一把的个别企业或组织,此时此刻要立即打住,悬崖勒马,鲁剑行动的利刃已经高高举起,上海伊美公司非法传销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玩火者必自焚。
三、对直销人员的震动
第二次直销牌照的下发,对直销人员来讲可畏是顿时开悟;因为直销员就是一个与直销企业进行的合作伙伴,船小调头快,追求经济利益也是直销员参与直销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一个优秀的直销员也必须要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直销申报拿牌要一分为二地正确分析,特别是对那些能诚信经营的企业,直销员要积极与企业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群策群力,争取实现第三批或第四批拿牌的愿望。
对于直销地震后那些真要重新选择的直销员,笔者建议还是对所有的直销公司进行一下深入的调查和了解,认真分析一下公司的文化、产品和制度是否适合自己的特点,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能再盲目的东窜西跳,否则就容易沦落为直销难民。
四、对政府执法部门的震动
第二批直销牌照的下发后,对于政府执法部门更有了明确的对象,对直销行业的管理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有利于市场经营的严格管理。在今后的直销市场执法检查中,有直销经营牌照的5家企业就是合法经营企业,而没有直销经营牌照的企业再以直销方式进行经营就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政府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
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角度上讲,第二批直销牌照下发后,政府执法部门必将要加大对直销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直销经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此中国直销管理就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法制轨道。
总之,第二次直销牌照的下发,对当今的中国直销行业就是一场地震,对于真正想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来说是一场严峻的考验,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对于还想继续从事灰色经营和地下经营的传销组织来讲,就是一次摧枯拉朽的大革命,必将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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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直销专业网 作者:梁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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