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明星代言保健食品须自证疗效 虚假宣传或遭工商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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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炎洁代言人如何自证“洗洗更健康”?代言卫生巾的男性歌手又如何证明自己“用过”?

来自国内直销平台直销同城网消息:近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对于为数众多的保健品广告来说这一条足以让很多代言明星放弃广告费。

虚假广告是近年来社会反映最强烈、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之一。“现在保健品的广告夸大宣传的比较多包括产品包装基本上都有夸大宣传的成分。” 广东省保健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营养健康产业协会秘书长张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健产品的广告与商品内容不相符打“擦边球”通过强调某种成分的功效来掩盖产品自身是保健品类广告一直存在的问题。“明星代言某一种产品首先要把他代言的产品和明星的利益挂钩在一起。”

根据草案一旦发生明星虚假代言行为将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的罚款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可能是天文数字但对明星来说却“不痛不痒”。“这个违法成本还是比较低的以罚来代替监管是不够严格的。以保健品为例如果民众使用其代言的商品而产生疾病或是其他伤害明星应该承担的不光是民事上面的处罚。”张咏表示新规定确实有监管的作用明星在选择产品时必须更加谨慎但震慑力不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如今的代言乱象。

草案还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准则作了完善新增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准则要求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草案还禁止除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外的其他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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